师宗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职责
发布日期:2011-08-31
一、负责草拟有关财经工委工作的文件草案;
二、每次人代会前,对县人民政府计划、财政两个工作报告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审,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写出初审报告;
三、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与本工委有关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报告、情况报告等文稿,并按程序向主任会议或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负责与县人民政府财政经济部门的工作联系,督促对口联系部门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意见、建议,并适时反馈执行情况;
五、审核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财政、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及与财政经济有关的专项工作报告;
六、负责与对口联系单位的县人大代表联系;
七、完成省、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环资工委、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