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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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职责

发布日期:2011-08-31

  一、负责草拟有关民族工委工作的文件草案;

  二、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与本工委有关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报告、情况报告等文稿,并按程序向主任会议或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等部门的工作联系,督促对口联系部门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意见、建议,并适时反馈执行情况;

  四、审核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

  五、负责与对口联系部门的县人大代表联系;

  六、完成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市人大民族华侨工委、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