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师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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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师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6-03-23

(2026年3月8日师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师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师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师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待结合本次大会提出意见及上级规划纲要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要求,全面对照《中共师宗县委关于制定师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应发展大势、符合师宗实际、体现人民意愿,是我县未来五年发展的任务书和施工图。

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这个总纲,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市委“一中心一样板两区”建设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充分发挥绿色生态、交通区位、能源资源、文旅资源“四大比较优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基本建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能源高效利用支撑区、生态文旅融合发展体验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切实把未来五年美好愿景变成现实图景,确保我县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