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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师宗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师宗县文明市民公约的议案》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09-30

(2021年9月29日师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师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文慧所作的《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师宗县文明市民公约的议案》。

会议认为,《师宗县市民文明公约》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依据,以规范、促进市民文明行为为目标,以“十要”“十不”为内容,简明扼要,内涵丰富、特色鲜明,较好的回应了群众呼声,顺应了发展需要,为在创建文明师宗过程中规范市民行为、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品味提供了制度遵循,凝聚了精神力量。

会议决定,同意《师宗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师宗县文明市民公约的议案》内容,批准《师宗县市民文明公约》。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新时代新时期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增强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契机,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普及市民文明公约,倡导新时代文明生活,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文明形象和综合实力,努力把师宗建设成为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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