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雷龙应同志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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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雷龙应同志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9-29

2021929日师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工作变动雷龙应同志书面向师宗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师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

接受雷龙应同志辞去师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