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师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任命:
陈 明 为师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决定:
陈 明 为师宗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师宗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