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3)第4号
发布日期:2023-06-19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3)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师宗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2023年工作任务分解及会议计划安排,2023年6月19日下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进行评议。在听取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调研报告及与会人员评议发言的基础上,48 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进行评议表决,结果为:满意31票,占64.58 %;基本满意16票,占33.33 %;不满意1票,占2.08%。
特此公告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