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国群等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4-07
(2021年4月1日师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杨国群、金永坤、伏洪波、王玉平、姚颜红五位同志,因改任非领导职务、调任行政机关职务、调离本行政区域或不再从事人大工作,书面提出辞去师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四十一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杨国群、金永坤、伏洪波、王玉平、姚颜红五位同志辞去师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师宗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1日
师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