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4)第5号
发布日期:2024-05-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工作评议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师宗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2024年5月17日下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水务局工作进行评议。在听取县水务局工作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调查报告及与会人员评议发言的基础上,28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评议表决,结果为:满意17票,占60.71%;基本满意10票,占35.71%;不满意1票,占3.57%。
特此公告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