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第二次集中学习会
2021年2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第二次集中学习会,专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窦友韬主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党组成员,县人大各专委、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委员)参加学习会。
会前,窦友韬作了学习动员。他强调,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至今召开的第三次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开,意味着党对法治的重视达到新的高度,党对法治的领导进入新的阶段。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首次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是继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之后,在全国性会议上全面阐述、明确宣示的又一重要思想,这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旅程中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一,要提高站位学。习近平法治思想产生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又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指导作用,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一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开展学习。第二,要结合工作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的部署要求,都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有的要由人大直接落实,有的需要通过立法、监督工作来推动和保障。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人大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一定要做到学用结合。第三,要持续深入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一定要持续抓好自主学习。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慧分别围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作了中心发言;县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李宏良、县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殷文昌分别围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作了学习交流。
最后,窦友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历程、核心要义等内容作了专题辅导。他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和思路举措,切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上起引领作用;要增强责任担当意识,认真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找准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推动权力依法行使、责任落到实处,特别是要扎实开展好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为推动法治建设贡献人大力量;要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人大各项工作。
(县人大办 王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