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8月28日,师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窦友韬主持,2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孙竹祥,县监委副主任赵建欣,县法院副院长朱福华,县政府办负责人,县纪委派驻县人大纪检组长,县人大机关和乡(镇、街道)人大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上午,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2020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师宗县2019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 下午,召开分组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了各个报告。之后,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情况和“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满意22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0票;“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满意21票,基本满意4票,不满意0票。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窦友韬强调,各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严格依法履职,扎扎实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常委会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得到正确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要进一步强化对常委会各项工作的跟踪监督,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来检验审议成果,为建设美丽师宗作出新的贡献。
(县人大办公室 朱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