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7-17
按照《师宗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实施,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证、提升司法公信。自6月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执法检查。为全面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6月上旬起,执法检查组部分成员先后深入县司法局、鸣威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和部门,通过听取情况汇报、个别了解情况、座谈等形式,对《人民陪审员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存在困难问题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调研。7月16日,执法检查组在县人民法院召开有执法检查组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及部分人民陪审员共26人参加的执法检查座谈会。 会上,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明汇报了县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参会人员进行了座谈发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尹毅春副主任对贯彻实施实施情况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大教育管理力度,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参与意识,充分调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三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健全人民陪审员选任、退出和惩戒机制。
(县人大法制委 伏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