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行执法检查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7-17

按照《师宗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实施,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证、提升司法公信。自6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执法检查。为全面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6月上旬起,执法检查组部分成员先后深入县司法局、鸣威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和部门,通过听取情况汇报、个别了解情况座谈等形式,人民陪审员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存在困难问题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调研716日,执法检查组在县人民法院召开有执法检查组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及部分人民陪审员共26人参加的执法检查座谈会。    会上,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明汇报了县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参会人员进行了座谈发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尹毅春副主任对贯彻实施实施情况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大教育管理力度,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参与意识,充分调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三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健全人民陪审员选任、退出和惩戒机制。

(县人大法制委  伏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