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兴友率执法检查组到师宗检查 《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3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兴友率执法检查组到师宗县对《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上午,市执法检查组一行在县委书记龚加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窦友韬等县级领导的陪同下,深入到师宗县客运站、县卫健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丹凤街道古城社区等单位,以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个别访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所到之处,朱兴友及检查组领导都认真听取汇报,走访职工群众,查看文件档案,详细了解《条例》实施后的宣传度、知晓率,以及相关部门执法工作情况等。
下午,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杨金能主持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全面听取师宗县贯彻实施《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会上,参会人员结合本部门实际畅所欲言地交流了《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做法和感受,毫不忌讳地查找存在的不足,并切合实际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充分肯定师宗县委县政府贯彻实施该《条例》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要常抓不懈,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以“五进”宣讲工作为载体,将执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典型”融入到《条例》的宣讲解读中,加大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让全体公民入脑入心,着力提高知晓率,实现全覆盖。二要坚持制度执行,加强执法力度。根据行业部门实际,制定执法查处相关制度,将专项行动和日常查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结合起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三要强化责任落实,突出精细管理。本《条例》涉及部门多,有的条款涉及几个部门,有的条款明确某个部门,执法过程中不论碰到哪种情况,都要守土有责,充分履职到位,从点滴做起,从小事抓起,确保《条例》执法落细落小落实。四要认真研究实施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树立“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尊重英雄才会英雄辈出”的思想,制定实施细则,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文明行为规范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弘扬积极向上正能量。五要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不完善的设施建设要疏堵结合予以完善,对实施《条例》所需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条例》贯彻实施顺利开展。
(师宗县人大教科文卫委 杨国群)